导读:家居建材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。2016年前后,我国商品住宅就兴起了一波精装修浪潮,按说这是家居建材行业的春天来了,但事实证明,这对于绝大多数家居建材商来说,算不上一次红利,更多是一次挑战。
家居建材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。2016年前后,我国商品住宅就兴起了一波精装修浪潮,按说这是家居建材行业的春天来了,但事实证明,这对于绝大多数家居建材商来说,算不上一次红利,更多是一次挑战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?以下我们通过一家上市企业的转型案例来管窥一二。
宏翔木业(化名)是一家自有工厂、生产强化木地板的企业,随着我国精品装修浪潮的推进,宏翔木业感受到行业传统的经营模式,不得不发生转变。
我们知道,最初所有的商品房都是毛坯房,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,生活节奏加快,时间成本变高,很多人选择购买精装房,后来一些房地产商开始自觉地供给精装修房,国家和地方政策随之跟进。
精装修交付比例加速提升,由此带来的是:一家一户的装修,变为地产商购置的批量装修。
房地产商顺手就截走了终端消费市场的部分流量,由此加剧了家居建材行业市场洗牌。中小家居建材生产商、经销商此时猛然惊醒,机遇没有等来,反倒遭受了生存性危机。
如何回应这种冲击呢?
家居建材企业纷纷寻觅突围思路,自运行总设计师戴天宇老师,受邀介入宏翔木业,经过对精装修行业的全面调研戴老师明确了一点:在精装修时代,家居建材企业最明智的做法是向专业化工程转型。
如何理解这种转型?原因其实涉及房地产商的固有属性。在房地产开发整个业务链条中,做设计有设计院,做施工有施工队,供应材料有材料供应商,房地产公司负责什么呢?
简单来说,房地产公司做的,其实是组织涉及到地产开发过程中方方面面的组织、协调、配合、统筹工作。它最突出的能力是资源整合能力,可想而知,房地产公司不可能把批量精装修工程外包给一家装修公司,而是更倾向于分解。
精装修业务到了房地产商手里,会被分解为吊顶工程、墙纸工程、木地板工程、厨房工程、电气工程等等,把一个复杂的工作分解成专业化,然后交给不同的单位去执行。
而家居建材企业想要在精装修市场里面分一杯羹,最明智的选择就是“联姻”房地产商,做工程渠道业务。
因此,宏翔木业采纳了戴老师的方案,趁早抓住了机遇——只做木地板工程。
但是工程并非说做就能做好,如何确保这种转变得以成功?里面是大有文章的。
但凡做工程业务,首先,要有优秀的人力资源作为支撑;其次,要对人才进行高效的组织,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过程不出纰漏;此外,工程的应收账款特别多,这就需要企业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良性的
现金流。
宏翔木业当然也不例外,它的成长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的,一度也面对了一连串的问题。
“首问责任制”导致的激励悖论
中国人做工程有一个偏好,希望有一个能够从头负责到尾的责任人,不喜欢中间不停地更换洽谈人员,也就是所谓的首问责任制。
在宏翔木业。创始老板一手带出了许多业务经理,从接洽房地产公司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,负责项目的始末。但是业务经理随着工龄的增长,底薪越来越高,提成不断加码,却越来越没有成就感,工作的劲头却越来越低。
这种现象被称为“激励悖论”,即被激励对象的财产越多,经济激励所起的边际激励效用越小。
管理体制过时遗留的“弊端”
在过去的管理体制下,员工只是一名打工者,即使工作结果很不错,但成就感不是他的。所以员工越来越提不精神头,从而导致一系列问题:包括施工规范问题、工程质量问题,服务态度问题,飞单问题,转单问题越来越突出。
什么是飞单、转单?
业务经理接了单,不拿回本公司,如果给了别的公司甚至竞争对手,这叫飞单;如果给了代理商,这叫转单。
而转单现象是相对隐秘的,而且普遍存在。
大多数公司的市场营销的渠道,基本分为两种:一种是通过代理商、经销商,给的是折扣加返点;一种是通过内部销售人员,给的是提成。
这里就产生了寻租机会和套利空间,因为给代理商的折扣、返点比例远远高于给销售人员的提成。为了这点利差,业务人员不把订单拉回公司,而是跟代理商勾结,把公司的单子拉到代理商处,回过头来跟代理商“分赃”。
如何才能解决员工和代理商之间的寻租套利问题?
实际上,以上列举的一系列问题,打破砂锅问到底,最后都是出在员工的“打工心态”上,这种心态在过去看来理所当然,但是未来,员工和公司之间越来越会变成一种合伙关系。
如果业务经理能够为自己奋斗,上面所提到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。
那么构造一种什么样的组织形式,才能让业务人员为自己奋斗呢?
基于宏翔木业的现实情况,和对转单现象成因的分析,戴老师设计出一套“内部代理制”。
什么是内部代理制,它和外部代理制有什么区别和共同点?
大致上说,就是构建让员工自激励的机制,让员工自发成为内部代理商;成为内部代理商之后,再通过自组织、自激励、自约束、自协同的机制让内部代理商自管理,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验收。
第一,鼓励优秀的业务经理申请成为内部代理商,内部代理商可以享受外部代理商同样的产品定价和折扣。
但是,员工成为内部代理商之前,他必须足够优秀才能达标,而员工达标的过程也是为公司奋斗、给公司创造收益的过程,为了成为内部代理商,员工不用公司督促也会“不待扬鞭自奋蹄”,这就是自激励。
这就解决了外部激励边际效益递减的困境。
第二,内部代理商与外部代理商的区别,在于内部代理商不享受返点,返点其实外部代理商的特权,因为外部代理商承担了更多的资金和经营风险,于情于理都应该优待。
而内部代理商和外部代理商相比,第一个问题是缺少资金。承担风险的能力低,因此反而需要公司提供政策来支持。
第三,内部代理商与外部代理商的共同点,在于他们都想“为自己奋斗”。
戴老师调研时发现,在很多企业内部,其实都有大量想“单飞”的员工,只不过考虑到市场风险问题,资金问题,所以一时还没有飞走。许多企业尝试压抑员工单飞的欲望,而内部代理制则索性给优秀员工一个平台让他“去飞”。
宏翔木业为内部代理商提供了信用贷款,内部代理商缴纳一定的保证金,公司会按5倍的基准进行授信放大。
具体而言,优秀员工成为内部代理商后,可以估算今年做几个项目,最大的项目多少规模,比如100万。
那么公司就把100万给他,但是内部代理商要按照1/5的比例上交20万元的保证金。那么今年接的工程只要在100万的额度之内,内部代理商都可以去做。不过为了减少风险,公司规定,内部代理商同一时期只能进行一个项目,负责项目的始末并专心提高质量。
内部代理商全程负责整个项目的始末,公司不必再像管“打工者”一样管控内部代理商,而是从管控模式走向监控模式——无异常不介入。如此这般,公司还用担心员工飞单、转单吗?
戴老师常说:雇佣就是管控,合伙则是监控。
此外,这套机制还有一些细节上的精巧设置。
比如,工程完成后公司给予内部代理商的授信系数也会动态变化。
工程验收合格,授信系数就会从5倍就放大为6倍、7倍或8倍。如果工程出现问题、工期超时等等,也有可能降低授信系数。
这样一个动态变化的授信系数,就让前文提到的施工规范问题、工程质量问题,服务态度问题都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保障,这就是自约束。
良性现金流。
有人会注意到,公司为内部代理商提供贷款,内部代理商数量一个两个可以,十个八个也可以,再多是否会威胁到公司的现金流安全呢?
实际上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引入“供应链金融”来解决。
由于木地板从出厂,到运输,再到工地的仓库,然后到工程施工,最后用到建筑里,整个过程全程封闭,换句话说木地板不可能长着翅膀跑掉的。供应链金融的首要条件就是可控和封闭运行。
既然如此,就可以跟银行、金融机构合作供应链金融。所以公司利用保证金进行采购生产,再通过仓单质押或者封闭授信供应链金融来获得银行贷款,给内部代理商提供授信支持,从而形成良性的资金循环。大致流程就是:保证金采购、供应链金融、内部代理商授信、工程付款,形成良性资金循环。
当然,这套机制还有许多细节值得探讨,限于篇幅就介绍到这里。内部代理制让宏翔木业在精装修时代,在木地板工程这样一个细分领域扎根,与一些高质量的客户如万科、金地、碧桂园、恒大等等共生发展,最终成功上市。
但实际上,内部代理制也只是自运行机制的一种形式,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同,要根据自己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设计,切不可盲目抄袭,本案例仅供大家扩展自运行机制运用方式的认知。